不良債權變現:聚焦 “債權回收”
核心是通過追償、轉讓等方式實現債權價值,常見路徑包括:
直接追償:
與債務人協商還款(如制定分期還款計劃、減免部分利息),或通過法律手段(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債務人抵押資產)追回欠款,適用於債務人仍有還款能力或有可處置資產的情況。
債權轉讓:將不良債權按一定折扣轉讓給其他投資者(如持牌 AMC、民間投資機構),快速回籠資金,適用於債務人失聯、追償難度大的債權(需注意轉讓需通知債務人,且不得損害債務人合法權益)。
債務重組:
對有盤活潛力的企業債權,通過調整還款期限、利率,或注入新資金幫助企業恢復經營,待企業盈利後收回欠款,適用於債務人經營暫時困難但核心業務有價值的情況(如優質中小企業因短期資金鍊斷裂逾期)。
抵債實物資產變現:聚焦 “實物處置”
針對抵債的房產、設備、車輛等有形資產,通過市場化交易快速變現,常見路徑包括:
公開拍賣:
委託拍賣行對資產進行公開拍賣(如司法拍賣、網絡拍賣),吸引潛在買家競價,適用於產權清晰、市場需求高的資產(如核心地段房產、通用設備),需注意提前披露資產瑕疵(如違建、欠費)。
協議轉讓:
與有明確需求的買家直接協商交易價格(如將抵債廠房轉讓給周邊企業、將二手車輛轉讓給個人),流程更靈活、周期更短,適用於小眾資產(如專用設備)或需快速變現的場景(需確保交易價格公允,避免低價轉讓導致損失)。
資產改造 / 運營後變現:
對有增值潛力的資產進行改造或短期運營,提升價值後再處置,如將老舊廠房改造成文創園出租(獲取租金收益後再轉讓)、將閒置土地開發為臨時停車場(運營一段時間後出售),適用於長期持有、有改造空間的資產。
不良股權變現:聚焦 “股權價值激活”
針對困境企業股權,需先激活價值再變現,常見路徑包括:
企業重組後轉讓:
注入資金或資源幫助企業解決債務問題、優化經營(如引入新管理團隊、拓展市場),待企業估值提升後,通過股權轉讓給戰略投資者或公開上市(如新三板掛牌)變現,適用於有核心技術、品牌或市場渠道的困境企業。
清算註銷後資產分割:
對無盤活潛力的企業,通過破產清算程序處置企業名下資產(如房產、設備),按股權比例分配清算資金,適用於企業資不抵債、無持續經營可能的情況(需注意清算順序:優先償還職工工資、稅款、債務,剩餘部分再分配給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