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資產調查的重要性
香港由於其特殊的歷史條件、地理位置和法律制度,成為內地企業「走出去」的橋頭堡。許多內地企業和居民選擇在香港設立公司或進行投資,將資產配置到香港。因此,在商業交易的盡職調查或為潛在訴訟和判決執行做準備時,調查債務人在香港的資產變得至關重要。本文將圍繞可供執行的資產類別,包括土地與物業、銀行賬戶結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等,以香港公司作為債務人為例,介紹如何調查債務人在香港的基本信息及資產情況。
一、香港公司基本信息來源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和《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需要在公司註冊處進行強制性登記。以下是通過公司註冊處可查詢的主要信息:
| 查詢項目 | 可獲取信息 |
|---|---|
| 公司基本資料 | 公司現用及曾用名稱、公司編號、公司類別、成立日期、公司現狀(仍註冊/解散) |
| 文件索引 | 公司交付公司註冊處登記存檔的文件索引,包括文件名稱、存盤日期等 |
| 押記索引 | 公司的已登記押記清單及每項押記的基本資料 |
| 董事資料查詢 | 以公司查詢董事名單,或以董事查詢其擔任職務的公司名單 |
| 公司資料報告 | 公司名稱、註冊辦事處地址、股本結構、董事及公司秘書資料等 |
除了公司註冊處,還可以通過香港稅務局查詢商業登記證信息,包括商業登記證號碼、公司地址、業務性質、法律地位及開業日期等。
二、土地或物業查詢
調查債務人在香港的房地產資產是資產追蹤的重要環節。一般來說,香港政府不提供按人名或公司名稱查詢土地物業的服務,但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調查:
1. 土地註冊處查冊
如果了解土地或物業的部分信息(如地址、地段編號),可以通過香港土地註冊處進行土地查冊,獲取以下信息:
- 物業資料:地段編號、地址、批約年期、地稅金額
- 業主資料:業主姓名、擁有形式、成交日期及價錢
- 物業涉及的按揭、法庭命令等
- 等待註冊的契約文件
2. 物業價值評估
了解物業現時價值可以參考香港各大銀行免費的網上物業估價服務。這些估價可作為參考,但具體應以真實交易發生或法庭評估為準。
三、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查詢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規定,以下人士需要向聯交所及上市公司披露權益:
- 大股東:持有上市公司5%或以上任何帶有投票權的股份類別的權益的個人及公司
-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必須披露對該上市公司股份的權益
因此,若債務人持有香港上市公司5%或以上的股份時,相關信息必須公開披露。債權人可以從上市公司發出的公告或股東名冊調查債務人的持股信息。
四、第三方披露令在資產調查中的應用
對於無法通過公開途徑查詢的資產,在執行程序中,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第三方披露令 (Norwich Pharmacal Order),要求第三方(如銀行、會計師等)披露債務人的資產情況,以協助執行程序。
常見的第三方披露令應用:
| 資產類型 | 調查方法 |
|---|---|
| 銀行/證券公司賬戶結餘 | 根據已在香港登記的內地判決,可向香港法院提出第三債務人申請,要求銀行及證券公司提供債務人賬戶結餘,甚至直接扣劃 |
| 香港公司名下車輛 | 要求運輸署提供有關公司車輛的過往與現在的所有信息 |
| 海外公司股份 | 通過海外公司註冊所在地啟動法律程序,申請針對債務人持有的海外公司股份進行查詢或執行 |
五、涉訴情況查詢
了解債務人的涉訴情況有助於獲取資產信息或判斷其償債能力:
1. 訴訟案件查詢
除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香港法院處理的訴訟案件信息一般可供公眾查詢。
2. 破產/清盤查詢
可通過香港破產管理署查詢債務人是否已經涉及破產或強制清盤程序。但需注意,破產管理署沒有保存公司自動清盤的紀錄以及1984年以前完結的公司強制清盤個案紀錄。